2月14日金融一线消息,中国人民银行运城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,山西夏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类型,被给予警告,并处罚款人民币31.06万元。
1.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统计报表;2.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、变更、撤销等资料;3.对外支付残缺、污损人民币;4.未按规定收缴假币;5.未按规定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;6.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。
号当事人名称
(姓名)行政处罚决定
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行政处罚
内容作出行政处罚
决定机关名称作出行政处罚
决定日期公示期限(自公示之日起计算)备注
1山西夏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银罚决字〔2026〕1号1.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统计报表;2.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、变更、撤销等资料;3.对外支付残缺、污损人民币;4.未按规定收缴假币;5.未按规定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;6.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。给予警告,并处罚款人民币31.06万元。中国人民银行运城市分行2026年2月6日三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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